
2026年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高新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合肥市巢湖市,
巢征补安置〔2026〕22号、巢征补安置〔2026〕23号以及巢征地告〔2026〕18号征地公告,巢征补安置〔2026〕22号征收半汤街道汤山村委会小奎、小洼村民小组土地,用于汤泉路东侧交通场站项目;巢征地告〔2026〕18号批准征收栏杆集镇赵集社区砖场胡居民小组土地,用于赵居新城安置点项目。拆迁补偿标准统一执行皖政〔2026〕54号,集体建设用地评估补偿,青苗、附着物按照合政秘〔2026〕83号执行,本次项目以货币补偿为主。拆迁安置政策为货币补偿叠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按照巢政〔2024〕1号文件执行,补贴标准以征地批复当日巢湖市平均区片地价核算,安置对象资格由集体经济组织会议确定,半汤街道、栏杆集镇分别作为实施单位,巢征地告〔2026〕18号要求在2026年11月19日前完成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协议签订后九十日内拨付全部补偿款项,腾地期限在补偿到位后三十日内,整体搬迁、清表工作持续至2026年12月,2027年初完成地块移交。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高征补安置〔2026〕28号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范围涉及长宁社区城西桥村、三岗社区,用于产业地块、配套道路建设。拆迁补偿标准参照皖政〔2026〕54号,高新区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评估单价114210元每亩,青苗附着物执行合肥市统一补偿标准,住宅支持货币补偿或者安置点置换。拆迁安置政策为货币安置加社保补贴,补偿款分配方案由村组表决,失地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按照省市统一政策落实,公告公示收集意见,计划2026年12月启动签约,2027年一季度完成搬迁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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