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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2023年现行有效
第十四条 征地补偿费用于人员安置后,其余部分作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用于农村村民生产生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公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2023-06-01 -
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补充意见》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2023现行有效
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用于居住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35㎡的部分,与原房屋同时一次性建成且结构相同的房屋仍按照《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驻政〔2014〕10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房屋按100元
2023-05-26 -
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决定》删除果树类补偿标准
删除附件3《果树类补偿标准》;在“三、相关说明”中增加如下规定: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本文件所涉经济林补偿标准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标准执行,零星经济林木在此基础上,按照林业部门技
2023-05-26 -
河南《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2023年未做调整
本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适用本标准。
2023-05-26 -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自2021年3月29日实施
第十七条被征收集体土地所涉及房屋以外的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标准,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
2023-05-26 -
浙江《遂昌县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遂昌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遂政发〔2018〕10号)文件不再执行。
2023-05-26 -
浙江《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建(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及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类设施。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附着物所有者所有。
2023-05-26 -
浙江《青田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
《青田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27号)《青田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青政办发〔2021〕7号)同时
2023-05-26 -
浙江《台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自2018年11月16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第二十一条 被补偿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货币安置、迁建安置等多种安置途径。产权调换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住宅用房作为产权调换,安置被补偿人。货币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相应的补偿资金,由被补偿人自行安置。迁建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迁建用
2023-05-26 -
浙江《台州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分别由各区按现行集体土地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执行( 台州湾新区根据行政区划,分别参照各区规定执行)。
2023-05-26 -
浙江《宁海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2023年现行有效
住宅用房可安置面积的补偿资金,按照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扣除基本造价确定;被拆迁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不超
2023-05-26 -
浙江《宁海县青苗、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建筑物)补偿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对农村村民住宅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调产安置、货币安置、迁建安置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具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海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的决定》(宁政发〔2017〕
2023-05-26 -
广东《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自2018年10月12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所称的城区是指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区辖区范围,未含潮安区范围。潮安区、饶平县可参照本办法规定和自身实际,制订有关实施细则。
2023-05-25 -
浙江《仙居县土地征收项目涉及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自2019年7月31日起执行
坟墓搬迁补偿标准1 立有坟碑的大坟:1500元 椁,大坟坟碑:1500元 座。2 四面石板坟:1200元 椁。3 小椁四面石板坟:1000元 椁。4 骨头火化:500元 具。
2023-05-25 -
浙江《仙居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选择宅基地安置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96㎡;选择公寓式住宅安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征收面积超安置面积部分实行货币安置。安置面积未超征收面积的部分,按开发成本价减半结算,超征收面积的部分,按开发成本价两倍结算。
202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