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庐江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合肥市长丰县,
长征补安置〔2026〕55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岗集镇张庙社区南城村民组、军店村民组土地,地块GJ2026-6位于南城组、GJ2026-17位于军店组,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执行皖政〔2026〕54号,岗集镇集体建设用地评估价格55650元每亩,青苗、附着物按照长丰县配套补偿文件据实核算,本次征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全部实行货币补偿。拆迁安置政策明确土地补偿费确权到户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安置补助费全部归农户,务工、就学、服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女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补偿安置权利,失地养老补贴按照长政〔2025〕4号文件执行,实施单位为岗集镇人民政府,公告后开展补偿登记,2026年11月起推进协议签订,2026年底完成地块交付。
合肥市庐江县,
庐征地告〔2026〕19号、庐征补安置〔2026〕21号、庐征补安置〔2026〕22号公告,征收范围包含庐城镇移湖社区、朱墩村,汤池镇马槽村、百花村,石头镇芮岗村、笏山村,用于城镇开发、旅游配套、道路工程。拆迁补偿标准使用皖政〔2026〕54号征地区片地价,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单独评估,青苗附着物执行合肥市统一新版标准,住宅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区产权置换。拆迁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安置加社保安置模式,安置人口资格村组公示,补偿分配方案村民大会表决,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三亩的年满十六周岁人员享受养老缴费补贴,公告意见征集截止至11月下旬,计划2026年12月启动搬迁,2027年上半年完成征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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