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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拆迁案例:律师助力 规划局、住建局皆败诉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6-09-29

  【写在前面】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从事其他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时,相关单位或个人均需按照相应要求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建设。

  【案例索引】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6)川X行初X号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6)川X行初X号

  【关键字】行政不作为 违法施工 建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告】文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崔凤荣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 霞律师

  【被告】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郫县规划管理局

  【案情回顾】文先生是四川省郫县红光镇某村村民,文氏父子在本村享有的房屋均具有相应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015年6月26日,在文先生与拆迁方尚未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尚未获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上述两套房屋均遭遇强制拆除。随后,即有不明身份人员在文先生上述房屋所在地进行违法施工,以围墙方式将原房屋所在地圈起。面对如此强大之拆迁方的野蛮,看着原本曾经其乐融融的安身之所就这么被圈起来,文先生一家人开始四处寻求帮助,不断咨询、打听,希望可以找到解决问题之途径。

  终于,文先生奔赴首都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通过与专业律师的深入交流,文先生厘清了这次野蛮拆迁和违法施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清楚了自己在这场拆迁中所丧失的权利和利益。最后,文先生决定将自己的维权大事委托给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资深拆迁律师崔凤荣律师和李霞律师。

  【规划、住建 同时出击】由崔律师和李律师组成的专案小组介入案件后,针对本次违法拆迁案件迅速展开调查,当发现上述违法施工建设行为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之下展开的情况时,京平律师对该违法施工建设行为制定了缜密的维权方案,并决定以此打开拆迁维权之门。

  2015年7月13日,京平律师针对本次违法拆迁中存在的相关违法施工建设问题,助文先生分别向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郫县规划管理局发出了《查处申请书》,要求其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在文先生拥有的上述合法房屋所在区域违法施工,并依法对其进行查处。但是,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郫县规划管理局在收到文先生提交的查处申请后,并未作出任何回复,且上述违法施工仍在进行中。因此,根据已经制定的维权方案,京平律师针对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郫县规划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查处,造成文先生权益受损的行政不作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2016年1月6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月29日进行了公开审理。庭上,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文先生提出的查处申请未作任何回复问题,提出的答辩意见是:文先生的房屋所处位置属于村镇自治整理范围,村上已经与其签订协议;对于违法施工问题则主张只有修筑的围墙,围墙内尚未进行任何建设,因此该查处并非自己职责范围。此外,郫县规划管理局给出的答辩意见则是:文先生的房屋所处位置属于乡、村庄规划区域,郫县规划管理局对该区域的违法建设处理不具有法定职责。

  可见,无论是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是郫县规划管理局的答辩意见,均企图推卸责任,为自己的不作为寻一个看似合法的借口。对于这样的辩解,京平律师自然是早有准备的,分别从二被告的职权和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入手,直接揭露了其不作为系违反法定程序。

  【双杀二局】经过庭上一番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京平律师的意见,认为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有对辖区内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权,对申请人提出的查处未在合理期间内作出处理并答复,确属未履行法定职责,系违法;郫县规划管理局虽提出申请人文先生的房屋所处区域的违法建设处理不具有法定职责,却未按照法定要求作出合理答复,违背程序正当原则,确属违法。

  2016年6月15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作出两份判决。其中一份判决书内容为:确认被告郫县住房和建设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责令被告郫县住房和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后依法对原告文先生的查处申请作出处理。另外一份行政判决书则判决:确认被告郫县规划管理局未答复原告查处申请的行为违法。

  

四川省农村拆迁案例:律师助力 规划局、住建局皆败诉
四川省农村拆迁案例:律师助力 规划局、住建局皆败诉

  【拆迁律师言】征地拆迁纠纷问题不是阅读一两本专业书籍、参加一两次庭审或是多方咨询律师就可以解决的,在全国纷繁复杂的拆迁维权过程中,重要的不只是专业知识,更是实践经验。对于专业律师而言,“起诉”往往不是解决这类案件的主要手段,更不是唯一途径,如何巧妙运用法律调查、复议、诉讼等各项程序才是决定维权结果的关键。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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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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