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政府:
《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掖市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农
用地转用的请示》(甘区政报[2025]15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甘州区国有农用地0.1810公顷(耕地0.0341公
顷,其他农用地0.1469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0507公顷转为
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317公顷,作为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涉及的补充耕地任务已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落实,要加强后期管护,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
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依法落实占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严格履行批后实施
程序,妥善解决好被占地单位和职工、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
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占地补
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占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土地,并及
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若在地质灾害易发
区,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
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
该批次用地中0.2317公顷(其中耕地0.0341公顷)土地用于营利
性医疗机构建设,用地涉及的0.3410万元耕地开垦费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