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征地补偿>拆迁公告>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共青城市2023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赣土批字〔2024〕80号甘露镇林场、坪塘村、前山村、双塘村,江益镇荷塘村、江益村、栗坂村、增垅村

拆迁公告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共青城市2023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赣土批字〔2024〕80号甘露镇林场、坪塘村、前山村、双塘村,江益镇荷塘村、江益村、栗坂村、增垅村

文章来源: 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4-18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共青城市2023年度
 
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80号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共青城市2023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共自然资文〔2023〕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共青城市将甘露镇林场、坪塘村、前山村、双塘村,江益镇荷塘村、江益村、栗坂村、增垅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1.2974公顷(其中耕地0.62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2577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5.68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7.2423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二、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0.6215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