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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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2023年山东临沂市拆迁公告: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征收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朱潘村、乔家湖村、马合庄村、玩花楼村、白沙埠镇北孟家庄村、尤新村、乔家湖村、马合庄村、毛家村、西朱阜村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3-11-09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3〕1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临沂市拆迁公告: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征收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朱潘村、乔家湖村、马合庄村、玩花楼村、白沙埠镇北孟家庄村、尤新村、乔家湖村、马合庄村、毛家村、西朱阜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朱潘村、乔家湖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西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南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北至朱潘村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朱潘村、乔家湖村。

  地块2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西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南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北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地块3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乔木林地、西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南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北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地块4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交通服务场站用地、西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南至乔家湖村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北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科教文卫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地块5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玩花楼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马合庄村果园、公路用地、乔木林地、农村道路、西至马合庄村果园、公路用地、乔木林地、农村道路、南至马合庄村水浇地、北至玩花楼村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玩花楼村。

  地块6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西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南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北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地块7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西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南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北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地块8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乔木林地、西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铁路用地、南至乔家湖村公路用地、北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地块9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马合庄村果园、农村道路、西至马合庄村果园、农村道路、南至马合庄村果园、北至马合庄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

  地块10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马合庄村果园、农村道路、西至马合庄村果园、农村道路、南至马合庄村果园、北至马合庄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

  地块11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马合庄村水浇地、设施农用地、果园、西至马合庄村水浇地、设施农用地、果园、南至马合庄村果园、北至马合庄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

  地块12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马合庄村水浇地、果园、西至马合庄村水浇地、果园、南至马合庄村水浇地、北至马合庄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

  地块13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北孟家庄村、尤新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北孟家庄村果园、其他园地、水浇地、西至北孟家庄村果园、其他园地、水浇地、南至北孟家庄村水浇地、尤新村水浇地、北至北孟家庄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北孟家庄村、尤新村。

  地块14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北孟家庄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北孟家庄村旱地、村庄、其他园地、西至北孟家庄村旱地、村庄、其他园地、水浇地、南至北孟家庄村其他园地、北至北孟家庄村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北孟家庄村。

  地块15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尤新村水浇地、村庄、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西至尤新村水浇地、村庄、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尤新村村庄、北至尤新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

  地块16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尤新村水浇地、村庄、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西至尤新村水浇地、村庄、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南至尤新村村庄、北至尤新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

  地块17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尤新村村庄、西至尤新村村庄、南至尤新村村庄、北至尤新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

  地块18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尤新村村庄、西至尤新村村庄、南至尤新村村庄、北至尤新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

  地块19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尤新村村庄、西至尤新村村庄、南至尤新村水浇地、北至尤新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

  地块20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尤新村村庄、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尤新村村庄、南至尤新村村庄、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尤新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尤新村。

  地块21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北孟家庄村、尤新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北孟家庄村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果园、其他园地、水浇地、农村道路、尤新村城镇村道路用地、村庄、水浇地、工业用地、西至北孟家庄村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果园、其他园地、水浇地、农村道路、尤新村城镇村道路用地、村庄、水浇地、工业用地、南至尤新村村庄、北至北孟家庄村其他林地、其他园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北孟家庄村、尤新村。

  地块22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马合庄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农村宅基地、其他林地、旱地、马合庄村果园、西至乔家湖村农村宅基地、公路用地、马合庄村公路用地、南至马合庄村公路用地、北至乔家湖村农村宅基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马合庄村。

  地块23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毛家村、马合庄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马合庄村水浇地、设施农用地、果园、毛家村果园、农村道路、水浇地、西至马合庄村水浇地、果园、其他林地、毛家村果园、农村道路、南至毛家村果园、水浇地、北至马合庄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毛家村、马合庄村。

  地块24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西至乔家湖村水浇地、南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北至乔家湖村铁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地块25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西朱阜村村庄、西至西朱阜村村庄、南至西朱阜村村庄、北至西朱阜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2拟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3拟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4拟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5拟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6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7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8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9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0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1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2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3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4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5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6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7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8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19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20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21拟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22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23拟用于汤河路道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24拟用于汤河路绿化等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25拟用于Q02住宅地块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临沂沂河新区财政金融局、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和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8月24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兰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发全,联系电话:0539-6010709。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发布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