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征地补偿>拆迁公告>2023年山东菏泽市定陶区杜堂镇张庄寨村、戚姬寺村拆迁公告:用于汽车小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东临戚姬寺村耕地、建设用地,南临戚姬寺农村道路,西临戚姬寺村耕地、建设用地,北临戚姬寺村林地

拆迁公告

2023年山东菏泽市定陶区杜堂镇张庄寨村、戚姬寺村拆迁公告:用于汽车小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东临戚姬寺村耕地、建设用地,南临戚姬寺农村道路,西临戚姬寺村耕地、建设用地,北临戚姬寺村林地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3-09-20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菏定征预公告〔2023〕22号

  为提供菏泽市定陶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菏泽市定陶区杜堂镇张庄寨村、戚姬寺村拆迁公告:用于汽车小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东临戚姬寺村耕地、建设用地,南临戚姬寺农村道路,西临戚姬寺村耕地、建设用地,北临戚姬寺村林地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东临建设用地、张庄寨村耕地,南临建设用地,西临建设用地,北临张庄寨村园地、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杜堂镇张庄寨村。

  地块2位置范围:东临戚姬寺村耕地、建设用地,南临戚姬寺农村道路,西临戚姬寺村耕地、建设用地,北临戚姬寺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杜堂镇戚姬寺村。

  地块3位置范围:东临戚姬寺村沟渠,南临建设用地,西临戚姬寺村沟渠、耕地,北临戚姬寺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杜堂镇戚姬寺村。

  地块4位置范围:东临戚姬寺村沟渠、园地,南临建设用地,西临戚姬寺村沟渠、耕地,北临戚姬寺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杜堂镇戚姬寺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本次拟征收地块1、地块2、地块3、地块4拟用于汽车小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杜堂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7月1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菏泽市定陶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贰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0.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镇(街)、村(居)和村(居)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吉祥,联系电话:0530-2568003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