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拆迁律师胜诉案例:拆迁律师如何扭转乾坤让正义归位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的权益时常面临挑战,而拆迁律师在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往往发挥着关键作用。以下将通过广东怀集的一起农村征地案例,深入剖析拆迁律师的重要性。
一、案例前因
周先生是广东省怀集县冷坑镇某村村民,以承包土地耕种为生。2017年,政府下发对其所在村土地的征收决定,但市政府自然资源局将征地公告发到村集体后,未向其他村民公告告知,也未听取村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听证告知书仅有村委会和几名代表知晓。村委会召集所谓的村民代表开会,便替全体村民做了决定,不允许对过低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出异议或要求听证,许多村民根本不知该标准。
2018年12月,周先生的土地突然被强行占用施工,既无事先同意,也无协议和征地补偿。与周先生遭遇类似的还有欧先生、郭先生等12名同村村民。2018年7月,他们向怀集县政府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相关文件后发现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奇低,要求提高补偿遭拒。
二、律师办案经过
2021年,周先生、欧先生和蔡女士找到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事务所安排宋金玉律师为这十三名失地者维权。律师采取要求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办案思路。2021年5月28日,律师以邮寄方式向怀集县政府提交《征收土地补偿协调申请书》,请求对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安置补偿标准进行协调并提高,县政府未答复。9月16日,律师向上一级政府肇庆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县政府不履行协调征收安置补偿标准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对周先生等13人的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标准进行协调并提高。
12月14日,县政府做出答复,认为他们要求提高补偿标准于法无据。于是,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律师指出周先生等人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服,已向怀集县政府请求协调,县政府依法负有处理职责,且原告至今未与政府就征地安置补偿达成共识,未签订协议,补偿款也未足额到位,县政府应依法受理申请。
三、最终法庭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理据充分,予以采纳。怀集县政府虽做出答辩,但理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判决撤销怀集县政府于2021年12月14日做出的《答复书》,并责令怀集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13名原告的申请重新处理。至此,京平拆迁律师成功帮助被征收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从这起案例可以清晰地看到,拆迁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被征收人权益受损的复杂局面中,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成为被征收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