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信县
征地拆迁公告:阳信县人民政府曾于2023年发布信城街道园亭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阳征补公告〔2023〕39号)。拟征收信城街道园亭社区集体土地,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公示期为30日。
拆迁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6.0万元/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76.8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2元/公顷。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18号)的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货币安置方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信城街道园亭社区村(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社保安置方面,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1.5万元/亩标准由阳信县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信城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园亭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召开村(居)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