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
(一)征地拆迁公告
2026年第3批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1月19日发布):拟征收塔水镇白果村14组、古井村4组、8组、双石村8组集体土地,用于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建设,由塔水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19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公告期至2026年1月30日。
2025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绵安府公告〔2025〕4号,2025年12月12日发布):拟征收河清镇月溪村4、5、6组集体土地,公告期至2026年1月13日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二)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农用地执行省批复的区片综合地价,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按农用地价0.5倍补偿,土地补偿费占区片综合地价20%,安置补助费占80%三台县政务服务。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执行,抢建抢栽不予补偿三台县政务服务。
企业拆迁补偿:建(构)筑物补偿外,另补15%搬迁停业损失三台县政务服务。
(三)拆迁安置政策
人员安置:被征地应安置人员采取社会保障安置,年满16周岁纳入社保,未缴满15年养老险者按2500元/年补发就业补助;未满16周岁发3.75万元生活补助三台县政务服务。
住房安置:货币安置每人补偿35㎡建筑面积,统规统建每人安置30㎡,可另购≤20㎡(成本价),政府按3500元/㎡补助并承担维修基金、5年物管费,统规联建每人补助1.65万元三台县政务服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按《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执行,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按“征一还一”原则,结合房屋面积、结构等结算差价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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