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
(一)征地拆迁公告
绵阳游仙信义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公告〔2026〕1号,2026年1月29日发布):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土〔2026〕38号),用于建设用地,由信义镇开展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工作,公告期至2026年2月27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石马镇兴发路续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绵游府征字〔2026〕第1号,2026年1月22日发布):征收石马镇翠屏社区(原石马镇翠屏村)四川勇拓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内所有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签约及搬迁期限为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10日内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二)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农用地执行省批复的区片综合地价,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按农用地价0.5倍补偿,土地补偿费占区片综合地价20%,安置补助费占80%三台县政务服务。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省批复标准执行,抢建抢栽不予补偿三台县政务服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按《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执行,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对提前签约搬迁的给予奖励游仙区政府。
(三)拆迁安置政策
人员安置:被征地应安置人员采取社会保障安置,年满16周岁纳入社保,未缴满15年养老险者按2500元/年补发就业补助;未满16周岁发3.75万元生活补助三台县政务服务。
住房安置:货币安置每人补偿35㎡建筑面积,统规统建每人安置30㎡,可另购≤20㎡(成本价),政府按3500元/㎡补助并承担维修基金、5年物管费,统规联建每人补助1.65万元三台县政务服务。
过渡补助:按每人每月180元核定,统规统建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超期从第13个月起加倍补助;统规联建发放12个月,货币安置发放6个月三台县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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