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
(一)征地拆迁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1月4日发布):涉及松垭镇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征收,由松垭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16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公告期至2026年1月15日,明确抢种、抢建不予补偿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绵涪府经开征地公告〔2025〕15号,2025年6月发布):征收涪城区塘汛街道群丰社区16组集体土地,用于建设用地,公告期30日,由塘汛街道实施补偿安置工作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农用地执行省批复的区片综合地价,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按农用地价0.5倍补偿,土地补偿费占区片综合地价20%,安置补助费占80%三台县政务服务。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省批复标准执行,抢建抢栽不予补偿三台县政务服务。
搬迁补助: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给予搬迁补助,提前签约搬迁的按地面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三台县政务服务。
(三)拆迁安置政策
人员安置:被征地应安置人员纳入社保安置,年满16周岁按规定参保,未缴满15年养老险者按2500元/年补发就业补助;未满16周岁发3.75万元生活补助三台县政务服务。
住房安置:货币安置每人补偿35㎡建筑面积,统规统建每人安置30㎡,可另购≤20㎡(成本价),政府按3500元/㎡补助并承担维修基金、5年物管费,统规联建每人补助1.65万元三台县政务服务。
过渡补助:按每人每月180元核定,统规统建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超期加倍补助;统规联建发放12个月,货币安置发放6个月三台县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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