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
(一)征地拆迁公告
高庙33-8HF井、高沙301-3井、高庙33-17HF井天然气开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年1月9日发布):拟征收吴家镇戴家林村3组、杨家镇新堰村10组、12组、杨家镇玉皇社区7组集体土地,用于天然气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公告期至2026年2月7日三台县政务服务。
高庙112H井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年1月9日发布):拟征收丰谷镇廻龙沟村4组集体土地0.3485公顷,用于天然气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公告期至2026年2月7日。
202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初发布):拟征收吴家镇广福村3、4组部分土地,用于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由吴家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16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二)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吴家镇戴家林村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50400元/亩,其他集体土地25200元/亩;杨家镇新堰村、玉皇社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47800元/亩,其他集体土地23900元/亩,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按农用地价0.5倍补偿三台县政务服务。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执行,抢建抢栽不予补偿三台县政务服务。
企业拆迁补偿:建(构)筑物补偿外,另补15%搬迁停业损失三台县政务服务。
奖励与补助:被拆迁人(不含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的,按地面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拆迁奖励,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给予搬迁补助三台县政务服务。
(三)拆迁安置政策
人员安置:本次征地共涉及安置人员4人,均通过社保方式安置,年满16周岁纳入社保,未缴满15年养老险者按2500元/年补发就业补助;未满16周岁发3.75万元生活补助三台县政务服务。
住房安置:本次征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安置;一般情况下,货币安置每人补偿35㎡建筑面积,统规统建每人安置30㎡,可另购≤20㎡(成本价),政府按3500元/㎡补助并承担维修基金、5年物管费,统规联建每人补助1.65万元三台县政务服务。
社会保障:养老保障按《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规定执行,男60岁/女50岁以上终身参保,个人缴费由政府承担;未达龄者按城乡居民标准参保10年三台县政务服务。




公众号
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