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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拆迁系列之四:无证房屋拆迁真的拿不到补偿款吗?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2-09-05
基本案情:2011年,山西大同在城市大面积拆迁,美其名曰为“旧城改造”。当时的情形,用老百姓的话就是“拆迁公告满天飞”,公告背后是老百姓对拆迁安置的诸多不满,迟迟不签安置协议,而持续一段时间的对峙最终变成违法拆迁这样结果。今天,我们就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能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来谈谈我们处理案子的心得。
方某居住在大同市某区靠近铁道旁的一处自建房屋,在他周围是有200多户居民都是因为历史原因在上世纪80年代集体搬迁在此地,都是自给自足自建房屋,在房屋进行市场化后政府也一直迟迟没有签发房屋产权证书。然而,2011年,拆迁公告已经撒到了这200户人家院内,没房本能不能得到补偿,这是大家最关心的,可是安置公告下来的结果下来令大家失望到极点,只有一点点货币补偿,没有房子安置,给出原因很简单:没有产权证,就没有安置。拿这一点的货币补偿再去买房只能买到不到厕所面积那么大的房子,对这些只有一套房子并且就此当做唯一安身立命之所的人来讲,无疑是天崩地裂。
法律维权:由我律师团队组成律师接受该地段十几户居民的委托,亲自到现场,观看了居住环境,并且到当地调取相应此次拆迁所有行政程序信息,除认定这些房子建设年代和背景本身符合《城市规划法》规定且具有合法性外,终于在两个地方找到了突破口,一个就是此次拆迁的拟定安置方案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有听证的权利,还有项目的立项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律师就这两点向行政部门机关请求行政复议确认程序中的具体行政违法,在经历复议、行政诉讼,上诉,在上诉结果还没有下来的5月初,终于政府打电话来要和居民、律师谈判,律师带着大量卷和相关判例在谈判桌上和政府说到这样一句:对于老百姓只要让他能有他容身之所,他们的要求并不高,所以我们就是把官司打到最高院,也不怕。终于几轮谈判下来,政府答应了这十几户居民的要求,双方签署安置协议,近半年多法律维权之路终于尘埃落定。
律师手语;在拆迁维权过程中,一定要使用法律的武器去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