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人通〔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县直属部门: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要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因此我县修订了《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现将该标准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3月1日起,福建省政和县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体标准详见附表,位置及准确范围见附图。
二、2017年3月1日前报批征收集体城都含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按照批准的征收方案中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未经批准的,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三、福建省政和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可参照原有标准执行,或具体征地工作中另行确定。
四、本标准未考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实际征地工作中该费用应单独计算,纳入征地补偿成本。
五、福建省政和县征收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附件:1.福建省政和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范围表
2.福建省政和县分地类调整系数
政和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附件:1.福建省政和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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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  | 
	
	 乡镇(街道)名称  | 
	
	 范围  | 
	
	 综合区片价(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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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类区  | 
	
	 熊山街道  | 
	
	 解放村、胜利村、官湖村、县良种场  | 
	
	 3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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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山街道  | 
	
	 县农科所  | 
	
	 3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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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溪乡  | 
	
	 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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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屯镇  | 
	
	 区内全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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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平镇  | 
	
	 辖区内全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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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前镇  | 
	
	 辖区内全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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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山镇  | 
	
	 辖区内全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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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屯乡  | 
	
	 辖区内全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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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腰乡  | 
	
	 辖区内全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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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源乡  | 
	
	 辖区内全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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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源乡  | 
	
	 辖区内全部范围  | 
	
2.福建省政和县分地类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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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类(国标地类)  | 
	
	 调整系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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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沟渠  | 
	
	 1  | 
	
	 耕地包含水田、水浇地、旱地、田坎、菜地、鱼塘(地类为耕地改建的鱼塘,其他鱼塘按坑塘水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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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地、内陆滩涂、坑塘水面  | 
	
	 0.48  | 
	
	 园地包含果园、油茶园、茶园竹林、其他园地等内陆滩涂包含养殖生面和滩涂  | 
	
| 
	 林地、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  | 
	
	 0.24  | 
	
	 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 
	
| 
	 河流水面、水库水面、莫烟裸地登用地、水Y建筑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不含农村道路)  | 
	
	 0.06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包含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不含农村道路)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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