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川达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川达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10-12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1、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将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州)政府要组织所辖县(市、区)政府抓紧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各地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4、该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四川省成都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川达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