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扬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2025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大仪镇朱桥村0.3245公顷农用地(其中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245公顷,其中农用地0.324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