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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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黄渠新村四期安置房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平房乡黄渠村劳动力补偿标准为53万元/人;超转及病残人员120.93万元/人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3-06-02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朝)地征〔2023〕1号

  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为实施朝阳区平房乡黄渠新村四期安置房项目拟征收平房乡黄渠村集体土地11.8198公顷,经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与平房乡黄渠村村民委员会协商、黄渠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双方就征收土地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黄渠新村四期安置房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平房乡黄渠村劳动力补偿标准为53万元/人;超转及病残人员120.93万元/人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北京市朝阳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平房乡东乡界线,南至朝阳北路,西至规划定福庄东路,北至规划长营北路。

  (二)土地现状

  1、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权属:平房乡黄渠村

  地类名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公顷)

  林地4.5003

  其他农用地0.1888

  商业服务业用地1.080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453

  住宅用地5.8045

  交通运输用地0.0006

  合计11.8198

  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因地类追溯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等原因,导致地类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2、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由于该项目已动工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时不涉及平房乡黄渠村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清点、确认工作。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平房乡黄渠新村四期安置房项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区片综合地价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平房乡黄渠村为朝阳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4.68万元/亩,总金额为9694.59996万元。

  2、人员安置费

  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测算,本项目征收平房乡黄渠村集体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74人,其中劳动力人口83人,一般超转60人,病残孤寡超转8人。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农民转居经费参照标准的通知》(朝转居办发〔2021〕1号),劳动力补偿标准为53万元/人;按照2021年市政府第五次建设用地审查小组会及有关要求,超转及病残人员安置补偿标准参照“王四营超转模式”的原则执行,超转及病残人员补偿标准暂按王四营超转人员费用标准120.93万元/人计算,人员安置费共计12622.24万元。

  3、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

  由于该项目已动工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时不涉及平房乡黄渠村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由于该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时不涉及征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因此不再办理地上物补偿登记。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3月8日止),平房乡黄渠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地址: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京朝大厦,邮编:100125,联系人:连莹、杜佳男,联系电话:58670399,邮箱:cyfjzrzybhk@ghzrzyw.beijing.gov.cn)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依法可以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