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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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2023年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马坊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土地补偿费为13万元/亩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3-06-02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密)政地征〔2023〕06号

  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原名: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拟实施密云-马坊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该项目1号阀室总用地面积0.1332公顷(2亩),拟征收东邵渠镇太保庄村集体土地0.1332公顷(2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我市现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马坊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土地补偿费为13万元/亩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北京市密云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1号阀室东至: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南至: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北至: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

  (二)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东邵渠镇太保庄村集体土地0.1332公顷(2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U13供燃气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密云区的总体定位要求,符合分区规划相关要求,是北京市天然气供应的重点工程,建成后对确保首都能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鉴于该项目已完成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签订工作,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东邵渠镇政府、太保庄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3年2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18日止。

  东邵渠镇太保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提出具体意见。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本公告期内可依法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意见反馈渠道: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地址:密云区新北路13号;邮编:101500;联系人:刘福勇、郭芙生;联系电话:69027647。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听取意见及听证情况,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印发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密云-马坊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密云-马坊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因密云-马坊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东邵渠镇太保庄村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我市现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结合项目征地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密云-马坊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原名: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密云-马坊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征收范围:1号阀室东至: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南至: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密云县东邵渠镇大保庄村经济合作社;北至: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

  征地位置:东邵渠镇太保庄村。

  征地面积:该项目1号阀室总用地面积0.1332公顷(2亩),拟征收东邵渠镇太保庄村集体土地0.1332公顷(2亩)。(征收土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征地批复为准)。

  二、土地现状

  1、土地权属及地类情况: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该项目土地权属性质为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征收权利人为密云县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拟征收东邵渠镇太保庄村集体土地最新年度变更调查结果(2021年)现状地类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征地面积(公顷)

  水浇地0.0435

  公用设施用地0.0897

  合计0.1332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2、地上物情况:由东邵渠镇政府组织对地上物情况,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进行清点确认。现已完成相关工作。

  三、征收目的

  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U13供燃气用地,是北京市天然气供应的重点工程,建成后对确保首都能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四、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征收土地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物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一)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1.该项目已于2019年7月30日经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原名: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和东邵渠镇太保庄村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土地补偿费为13万元/亩,总计26万元。

  根据2021年5月12日北京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2019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标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的要求,该项目按照13万元/亩进行补偿。

  按照2021年9月23日密云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密政发(2021)35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9:1。

  (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东邵渠镇政府与相关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三)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该项目征收东邵渠镇太保庄村集体土地面积尚未达到人均集体土地面积,不涉及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事项。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鉴于该项目已完成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签订工作,自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六、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积极配合征地方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征地双方应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履行权利、义务。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以市政府征地批复文件为准,如发生变化,不影响补偿标准,不再重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