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房屋属于牲畜养殖场,有正规执照,占地一亩多。因多次谈判补偿未果,今被“关部门”强制拆迁。
2013年10月9日上午8时许,本人爷爷(当事人70岁)去村支部办理事情完毕准备回家(刚下楼),被一伙人(4-5人)围堵在楼梯道,被强制戴上手铐蒙上头套带往不知名地方,到达不知名地时被一伙人扒光衣服,拳打脚踢,浇灌凉水。私刑完毕后拿出拆迁合同并强行按住双手在其上面摁上手印。于2013年10月9日下午11时30分至2013年10月10日凌晨00时30分许,一群不知名人员携各种器具擅闯民宅,开始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当时家中有一老年妇女,被突如其来的动静给吓住,于是寻找手机拨打亲属电话,电话刚被接通,被一名不知名“土匪”抢走,并且关机,后回拨不通。本人爷爷于2013年10月10日凌晨2:00左右被“释放”回家。目前2名老人均被这些突如其来的事情给吓住,即投诉时尚未就医检查。事件于夜里违法拆迁时分已向110报警并且说明情况,尚待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虽然某些部门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户主“签字”的合同,但并非当事人的自愿所为,系被威胁恐吓强制所谓,称不上合法有效的合同。希望这份投诉能被关注以及被依法处理!还农民一点“当家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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