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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市政府 李沧区政府公开信《关于复建福馨苑云龙山庄十年的房子》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3-10-15
  我们是2004年买南王社区云龙山庄和福馨苑小区的购房户。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青岛市政府制定的对小产权房处理“入住者拆一补一,未入住者扒房退款”的政策,存在着极大的不合理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锡文说:“很多消费者买小产权房时,不可能对国家法律有那么多的了解,觉得便宜就买了,对这些人的合法利益,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
  未入住的购房者,不是购房者不想入住,而是青岛市政府剥夺了他们的入住权,而且一夺就是十年。如今购房者强烈要求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该首先补偿购房者十年来未能入住的损失,然后再与入住者同步同待遇处理——拆一补一。这样的政策才是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处理问题,才更趋于公平公正。
  否则就如同两位刚生下婴儿的母亲,政府将其中的一位母亲的婴儿强硬抱走,一抱就是十年,这位母亲在极度痛苦与思念中煎熬着,企盼政府开恩,早日解决问题,将日夜思念的孩子还给自己,然后再对自己十年来身心造成的损害予以安慰和补偿。可是政府不仅没有这样做,还反其道而行之,1.对十年的损失未补偿,2.孩子不予返还,让这位母亲永远失去拥有这孩子的权利。
  政府这样政策的本身,就是让没能入住进去的房主,再彻底失去房权,这些人的利益叠加式的受到损害,这和既能入住了又能得到拆一补一的情况形成了两重天,何谈公平公正,合理性又在哪里?
  当年停建,不让入住,又不及时解决,一拖就十年,这个板子该打在政府的屁股上,可如今却狠狠的全打在花钱购了房,又未能让入住的购房者的屁股上,这样的政策何谈公平公正?合理性又在哪里?
  百姓还是通情达理的,政府当年应承随旧村改造一并解决。所以房主们在艰难中耐心苦等十年,如今旧村改造完了,政府还不予以解决,而且让房主彻底失去房权,这十年的积怨肯定要爆发,这叫官逼民反。
  呼吁政府:官员的作为真真切切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不要十年,要只争朝夕。
  我们的要求是:1.如果政府必须用那块地建别的公用设施而不是住宅,一定要拆我们的房子,请最低也要给“拆一补一”的政策。
  2.如果那地儿就是住宅用地,请政府就不要再浪费人力物力来拆掉我们那已经建好的房子了,把它尽快修缮好,让十年无固定住所的百姓,尽快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吧。请政府三思。
  李沧区南王社区福馨苑与云龙山庄全体业主
  201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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