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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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文章来源: 邓红欣律师
发布日期:2020-08-06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取得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2019年9月,国家下发了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要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于农村的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对于宅基地的面积也有一定要求,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例如山东省菏泽市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一户一宅政策推行后,各地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审核更加严格了,那么具体要求如何?今天我们就来看看。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一)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三)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四)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不允许申请新宅基地的情形

  已有宅基地的,不允许申请新宅基地。过去因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并不特别严格,所以出现了很多一户多宅的情况,而如今国家已经说明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从2020年开始,将不会再发生一户多宅的情况。

  宅基地转让给他人以后,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城镇居民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的,所以宅基地不能自由进行交易,如果是本村内部成员之间的转让,那么需要通过村集体所有成员同意后才可以进行转让。

  户口从农村迁出人员,无法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是给农村户口成员用于建造房屋的集体土地,所以宅基地仅仅是限于本村内部组织成员使用。一旦将个人户口从农村迁了出去,那么就无法再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户口从农村迁出人员无法申请宅基地。

  邓红欣律师提示

  具体每个省市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略有不同,申请时应当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要注意不能在宅基地申请下来前就建房子,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责令拆除,拆迁时也很难得到合理补偿。如有征地拆迁相关问题,欢迎留言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