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
(一)征地拆迁公告
宝政土公〔2025〕31号,2025年12月发布,2026年全年分批拆迁,覆盖周庄镇商酒务村、杨庄镇马旗营村、城关街道大寺社区,总征地面积12.36公顷,用于县域产业园区扩建,2026年10月完成全部征地交付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9月新增预征地块:赵庄镇大黄村、小店村,高标准农田配套道路项目。
(二)拆迁补偿标准
全县统一区片综合地价10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分配。
青苗、附着物执行平顶山市平政〔2025〕13号文件,经济林果单独评估计价。
社保费用固定71.745万元/公顷。
(三)拆迁安置政策
主推货币安置,自愿选择产权调换可入住宝丰县城西部安置社区。
村集体预留补偿资金用于村内养老、教育福利支出;失地农户子女升学发放专项补贴。
过渡期安置费7元/㎡/月,搬迁完成一次性发放2次搬家补助。
叶县
(一)征地拆迁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5号(2026年2月发布,下半年实施):常村镇月台村、孤山村,保安镇柳庄村、吕楼村、魏岗铺村,水利配套工程征地,涉及多片零散耕地与宅基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正式征地公告:龚店镇龚西村、水牛杜村、司赵庄村;盐都街道草厂庾村、胡村、李村;廉村镇后王村,总征地面积9.86公顷,县域产业新城建设用地,8月完成拆迁签约叶县人民政府。
(二)拆迁补偿标准
全县统一区片价90万元/公顷,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征地村庄。
青苗2.25万元/公顷,大棚果蔬补偿上浮25%,房屋附着物执行市级标准。
社保费用71.745万元/公顷。
(三)拆迁安置政策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村级集中安置点建房三种。
乡镇安置点:常村镇、龚店镇规划自建安置区,统一配套道路水电;县城周边盐都街道统一置换城区安置房。
权益保障:征地公示满60日可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不阻碍征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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