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统一政策(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宜宾市政府
《宜宾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宜府发〔2025〕21号),全市统一执行,有效期5年宜宾市政府:
补偿构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宜宾市政府
住房安置:宅基地建房、安置房、货币补偿三选一,每人保底**30㎡**安置房
人员安置:符合条件者纳入养老社保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
过渡补助:货币补偿一次性发6个月;安置房过渡超12个月,第13个月起双倍计发宜宾市政府
兴文县
1.征地拆迁公告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兴文县政府
项目:宁209H3/H30/H68、长宁H22平台建设用地
范围:九丝城镇和新村4组、迎春村3组、胜利村1组
安置人数:共4人纳入社保兴文县政府
2.补偿标准
按川府函〔2023〕222号、兴府规〔2023〕1号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兴文县政府
3.安置政策
按市级统一政策执行,住房三选一、人员纳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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