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雨山区
征地拆迁公告:
2019年1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马鞍山市2018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78号〕,批准征收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前庄村张前村民组、马塘村丁周村民组等集体土地,共计6.405公顷,用于城镇建设。
2019年1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马鞍山市2018年第1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80号〕,批准征收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陶村村张村村民组、芮西村民组、芮东村民组等集体土地,共计2.4198公顷,用于城镇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43号令)等规定办理。
拆迁安置政策:依据《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3号)实施货币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