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阳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淮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柳湖街道大宋村、城关回族镇西关社区部分土地,用于明仁路(弦歌路-兴淮路)建设;拟征收城关回族镇白楼村部分土地,用于淮中路(北园路-淮宁大道)建设;拟征收柳湖街道李柿园村部分土地,用于四象路(弦歌路-翰林路)建设。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方案的通知》(淮政〔2024〕2号)规定执行。部分区域区片综合地价为78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为1.5万元/公顷。
拆迁安置政策:安置途径包括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第三产业安置。社会保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