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口经济开发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4〕第18号)》,征收淮河路办事处郑洼居委会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通达路(周项路--开来路)、周练路(周项路--开元大道)等路段建设,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级区片70000元/亩、二级区片56000元/亩、三级区片46000元/亩;地上附着物由市政府对各区包干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1000元/亩。
拆迁安置政策:安置途径包括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第三产业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