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山县
征地拆迁公告:阳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国道G323线阳山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阳山县江英镇大塘坪村,岭背镇大册洞村、莲花村、犁头村、岭背村、马落桥村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为98.1307公顷,公告期限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阳山县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公告,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清府〔2024〕13号)执行,耕地补偿标准为55.05万元/公顷,林地为25.323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为42.388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耕地为3万元/公顷,林地和其他农用地为1.5万元/公顷。
拆迁安置政策:根据阳山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安置方式包括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留用地安置和宅基地安置。货币安置是将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青苗、地上附着物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或所有权人。社会保险安置是对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予以购买养老保险。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可折算成货币补偿。涉及宅基地的,按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安置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