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川县
征地拆迁公告:龙川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龙川县东江碧道(龙台山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拟征收土地位于老隆镇莲南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经济合作社,佗城镇津头坝经济合作社范围内,项目总面积92.07亩。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7日。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河府〔2024〕12号)的规定执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按《关于印发龙川县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龙府〔2024〕68号)的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安置方式包括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2%比例安排,老隆镇征收范围内的各合作社补偿标准为每亩留用地130000元,佗城镇征收范围内的各合作社补偿标准为每亩留用地120000元;社会保障方面,按每亩0.909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