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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10

遂宁市船山区
 
征地拆迁公告:
 
遂宁市2025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伞峰村1、3组,总面积2.9285公顷,均为农用地(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9285公顷)。
 
遂宁市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南强街道办事处大转弯社区2、4、6、7组,张飞梁社区2、3组,总面积18.5083公顷,其中农用地15.3758公顷,建设用地2.9285公顷,未利用地0.2040公顷。
 
遂宁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广德街道办事处二井沟社区集体,八角亭社区2组;凯旋路街道文星街社区集体;南津路街道邮拱局社区集体。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船山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遂船府公〔2023〕第149号)文件标准足额支付。
 
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遂府函〔2024〕218号)文件标准足额支付。
 
拆迁安置政策:
 
人员安置:适龄人员采取养老保障安置方式。
 
住房安置: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或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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