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姜堰区
征地拆迁公告: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发布泰姜征补安置〔2025〕第9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梁徐街道桥黄社区一组,严唐村十五组、十六组、村集体;张甸镇马庄村十九组、二十组、村集体,薛陈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七组、八组、十二组、村集体等多个村组。
拆迁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姜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一般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