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铜山区
征地拆迁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2024年度第2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721号),批准征收铜山区新区街道驿城村、滕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62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征收新区街道滕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283公顷。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1日止。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铜山区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C〔2024〕159号),批准征收铜山区三堡街道胜阳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58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征收三堡街道胜阳村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684公顷。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止。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铜山区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560号),批准征收铜山区新区街道麦楼社区、台上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29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征收新区街道麦楼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001公顷。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止。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