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贾汪区
征地拆迁公告:贾征补安置〔2025〕2号公告,拟征收潘安湖街道马庄村六组范围内土地。拟征收潘安湖街道马庄村六组集体所有土地0.505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6公顷,含耕地0.0002公顷。征收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类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公告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