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岱岳区
征地拆迁公告:以泰安市岱岳区 2024 年第 22 批次建设用地为例,地块 1 东至天平街道起驾店村土地,西至天平街道起驾店村土地,南至天平街道起驾店村土地,北至天平街道起驾店村土地,涉及天平街道起驾店村;地块 2 东至天平街道起驾店村、重河村土地,西至天平街道起驾店村土地,南至天平街道起驾店村土地,北至天平街道起驾店村、重河村土地,涉及天平街道起驾店村、重河村。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如 Ⅲ 级区片每亩补偿 7.5 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 号)规定执行。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由泰安市岱岳区财政局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银行账户。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