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上县
征地拆迁公告:2025年1月27日发布的汶上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显示,拟征收南站街道三官庙村集体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汶上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3.5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03.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82.8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24.2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农村村民住宅(或者工矿企业)补偿费标准:按照汶上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和《关于转发鲁人社规〔2023〕3号文件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23〕12号)的规定执行。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汶上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