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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标准》2023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20年施行版本
集体土地上宅基地补偿(1)需要回建地的,纳入项目建设用地,原则上按规划要求以主房合法占地面积进行拆一补一回建,回建地安置面积每户不低于48平方米、最高安置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原住房合法占地面积超出安置的回建地面积部分按回建地的划拨评估地价进行补偿。安排回建地后,被安置户不能再次向村集体申请农村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3-04-03 14:16:32 -
广西《岑溪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自2020年6月29日起实施
第九条补偿后的青苗、果树、林木、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由被征收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清理。
发布时间:2023-04-25 14:43:56 -
广西《平南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版即将发布,已与2023年3月16日公开征求意见
(二)货币安置:被征土地村(社区)、生产队(屯)对应上述安置比例所取得的生产生活留用地面积,以领取货币方式予以补偿的。其办法如下:被安置的集体按照其被征地面积并根据安置政策实际取得的安置地面积(含周边道路、公共排水沟公摊):县城区、镇区规划范围外的按900元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补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另奖励300元 平方米;县城区、镇区规划范围内的按被征地块的评估价进行安置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26 13:58:25 -
广西《昭平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标准调整方案》自2020年5月29日公布实施
宅基地的补偿和安置(1)需要回建的,纳入项目建设用地,原则上按规划要求以主房合法占地面积进行拆一补一回建,回建地安置面积每户不低于48平方米、最高安置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原住房合法占地面积超出安置的回建地面积部分按回建地的划拨评估地价进行补偿。安排回建地后,被安置户不能再次向村集体申请农村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3-04-26 15:04:44 -
广西《合山市更新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自2021年3月11日起执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合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发〔2017〕9号)终止执行。
发布时间:2023-05-23 15:27:19 -
广西《天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自2020年7月2日起实施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按《天等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天政办发〔2016〕48号)。(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参照《天等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天政办发〔2016〕48号)。
发布时间:2023-05-23 15:54:47 -
广西《龙州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未做调整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一)房屋拆迁1 钢混框架结构:1550元 平方米(以实际评估价值为准,含报建)。2 砖混结构:1250元 平方米(以实际评估价值为准,含报建)。3 砖(石)木结构。(1)青砖、红砖、水泥砖:600元 平方米(以实际评估价值为准)。(2)泥砖瓦面:450元 平方米(以实际评估价值为准)。
发布时间:2023-05-24 13:40:07 -
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补充意见》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2023现行有效
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用于居住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35㎡的部分,与原房屋同时一次性建成且结构相同的房屋仍按照《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驻政〔2014〕10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房屋按100元 ㎡给予补助,简易房和铁皮棚按50元 ㎡给予补助。村民在宅基地以外的非法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3-05-26 16:20:16 -
甘肃省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2月19日印发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甘政发〔2017〕17号)废止。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发布时间:2020-08-31 09:36:25 -
新疆麦盖提县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新疆麦盖提县Ⅰ区片城市规划区麦盖提镇吾依库勒社区、古再尔社区、帕合塔巴扎社区、巴扎结米社区、博勒喀吾斯塘博依社区、英巴扎社区、英买里社区、新城社区、工业园社区、刀郎社区、南网社区、城南社区、团结社区、民生社区、和平社区、文化路社区、友好社区、人民路社区、幸福社区、阳光社区、新时代社区土地补偿费10854元 亩;安置补助费29346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3-17 13:45:18 -
新疆莎车县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新疆莎车县Ⅰ区片阿尔斯兰巴格乡明古力切克村; 托万阿勒瓦克其村;托格拉克麻扎村(白什坎特镇直属东西两侧);库木艾日克村;尤库日阿勒瓦克其村;丘隆村;霍什拉甫阿瓦提村;塔特勒克艾日克村;巴扎村;区片综合地价436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3-17 13:57:11 -
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Ⅰ区片塔吉克阿巴提镇达乌来特迭村、瑙阿巴提村、萨尔布合村、布勒布勒迭村区片综合地价36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3-17 14:14:11 -
新疆叶城县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新疆叶城县Ⅰ区片位于城区中心或各乡镇中心周边,交通条件优越,作物产量较高土地补偿费10638元 亩;安置补助费28762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3-17 14:27:46 -
新疆英吉沙县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新疆英吉沙县Ⅰ区片城关乡阿美其特阿迪村:艾提杂村:古勒克霍依拉村:杭格特勒克村:喀拉库孜村:喀什艾日克村:喀赞其艾日克村:矿却勒村:兰干村:帕万艾日克村:其兰村:铁热克其克村:英巴扎村:城关乡直属土地补偿费11200元 亩;安置补助费304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3-17 14:41:24 -
广西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广西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第一区片永福镇:凤城社区、向阳社区、龙泉社区、南雄村、坪岭村、四合村、塘堡村、湾里村、樟峡村、曾村、大苏村、泡口村、坪岭林场、银洞村、永福县农科所、渔洞村;土地补偿费20932 4元 亩;安置补助费31398 6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3-31 15: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