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乐县宝城街道邢家河村
征地拆迁公告:昌乐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公告,拟征收邢家河村集体土地,地块位于宝城街道首阳山路以东、北三里街北侧地段。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昌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2月16日。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昌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一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15.5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5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
社会保障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的规定执行,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昌乐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共计13.5713万元,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拨付至邢家河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