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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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拆迁诉讼胜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当公告听取村集体和村民意见,要做到先安置后搬迁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1-04-29
  

  【原告】尤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律师、邱萍萍律师、刘伟实习律师

  【被告】天水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尤先生是甘肃省天水市某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尤先生的房屋面临征收,由于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一直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9月4日,在未接到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原告的房屋被强制拆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当事人找到了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维权。在律师的指导下,原告向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天水市某区人民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胜诉】

  法院支持了北京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被告天水市某区政府强制拆除原告土地上建筑物的行为违法。

 

甘肃天水拆迁诉讼胜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当公告听取村集体和村民意见,要做到先安置后搬迁

 

  

甘肃天水拆迁诉讼胜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当公告听取村集体和村民意见,要做到先安置后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