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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厂房拆迁案例:三千平设备制造厂被不明身份人员封控强制拆除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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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东北唯一特大中心城市,辽宁省沈阳市一直将“老工业基地转型及振兴”作为其城市发展新目标。十几年前,受到当地关联工业集成化发展的影响,张女士在此地购买一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建设了三千余平方米的厂房,经营一家个人独资的设备制造厂。整个厂房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宿舍以及厂区院落等,用于生产铸造工业零件。

  制造厂惨遭强拆,全部设施毁于一旦

  2020年,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将张女士的厂房划入征收区域内,拆迁方组织人员与当地附近厂房厂主谈判征收补偿事宜。但因未见到合法征收拆迁文件,且拆迁方提出的补偿不合理,张女士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在未收到任何依法强制通知,亦未有任何拆迁人员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同年5月,制造厂得部分厂房遭到了非法强拆,六百余平方米的厂房被直接拆除。

  一个月后,大批不明身份,身着统一制服的人员来到厂房进行封控警戒,禁止人员进出,同时非法控制张女士的人身自由,组织机械人员对厂房及附属设施、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产品、生产材料等进行强行拆除、损毁,厂房本体遭到彻底毁坏,无法继续生产加工,人员丧失出入自由,仗势欺人的拆迁方让人不禁生畏,强硬暴力的手段更是让人胆战心惊。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充分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张女士当即联系了不少律师事务所咨询厂房强拆的维权事宜,经过一番比较,张女士最终确定由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王奇兵律师、叶方荣律师、付兆敏律师代理本案。

  

辽宁沈阳厂房拆迁案例:三千平设备制造厂被不明身份人员封控强制拆除

 

  京平拆迁律师对处理征地拆迁案件颇有经验,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基本了解涉案房屋的土地权属与厂房的具体情况。张女士拥有的涉案厂房包括有证部分和自建房部分,因此对于该厂房的性质不能简单以“违法建筑”一以概之。政府未经通知即对厂房全部进行强拆更是造成制造厂房屋全部坍塌、厂房设备损毁,并在强拆期间对厂主张女士实施人身自由限制,给制造厂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严重威胁厂区人员安全。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张女士对区执法局的涉案强制执法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一击制胜:法定拆除违法建筑程序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提交相关证据,充分证明我方作为利害关系人依法提起诉讼的原告身份,同时该案起诉时间并未超过法定期限。

  根据《行政强制法》对强制建筑拆除的规定,对违法建筑及设施需要进行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未提出异议,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而在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如经过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在本案中,拆除涉案厂房的区执法局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并未履行催告程序,该行政行为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同时,区执法局强拆行为简单粗暴,手段极其强硬,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强拆行为有违依法行政、合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法院判决:未履行法定程序强拆违法

  法庭审理过程中,京平律师据理力争,提出的每一项诉讼理由都做到合情合法、有理有据,让区执法局毫无辩驳能力。最终,法院认定区执法局强拆房屋前并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强拆行为存在严重违法,判决确认其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强拆房屋是由具备强大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建筑进行清除的一种行政行为,因此对房屋及设施具有强制处分意义。非法强拆行为一旦发生,将会使老百姓的个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在此过程中甚至会伴随着暴力冲突、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害。如果遇到房屋强拆的相关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尽可能地挽回损失,通过法律途径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本案部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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