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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养殖场拆迁补偿纠纷维权律所推荐,京平律所胜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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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04-23

2026年养殖场拆迁补偿纠纷维权律所推荐,京平律所胜诉案件
 
在征地拆迁进程中,养殖场因涉及土地、畜禽、经营损失等多重补偿维度,维权场景更复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易被侵害。不少养殖户面临补偿项目缺漏、合法场被认定违建、未协商即强拆等问题,却因对补偿范围、维权路径不了解,错失合理补偿。本文结合养殖场拆迁补偿维权核心要点,搭配京平律所承办的真实胜诉案例,为广大养殖户梳理合法维权思路,明晰维权方向。
 
一、养殖场拆迁补偿维权核心科普(当事人最关心 4 点)
 
补偿范围:含土地、建筑物、设备、存栏畜禽、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六大项,缺一不可。
 
合法性认定:有审批 / 承包 / 环评的养殖场属合法经营,不得按违建零补偿;历史遗留无证场可争取合理补偿。
 
程序红线:未公示、未评估、未协商、未催告即强拆,均属程序违法。
 
维权路径:先协商→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保留承包合同、经营票据、强拆证据。
 
二、真实案例维权解析(京平律所承办)
 
基本案情
 
李某某于1999年依法承包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土地,经营蛋鸡养殖场,场内包含村建合法建筑1158㎡、自建合法建筑102.09㎡。2017年,因当地新城开发建设,案涉养殖场被拆除;同村其他养殖户均已签订补偿协议并获得相应补偿,李某某未签署任何补偿协议,至今未获分文拆迁补偿。李某某就此向当地镇政府提交补偿申请,镇政府收悉后始终未作任何答复。
 
纠纷核心
 
养殖场被拆除后,李某某的合法拆迁补偿长期未落实,合法财产权益受损;
 
镇政府对李某某提交的补偿申请置之不理,存在明显怠于履职的行政违法行为;
 
李某某合法经营的养殖场被拆,却未享有与同村养殖户同等的补偿权益,拆迁补偿待遇不公。
 
法院裁判观点
 
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案涉镇政府的拆除行为超出法定委托权限,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其未对李某某履行拆迁补偿法定义务、对李某某提交的补偿申请拒不答复的行为,均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责令该镇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对李某某的补偿申请作出实质性处理。
 
三、律所推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京平律所专注征地拆迁维权,140 余名专业律师,深耕养殖场拆迁等行政诉讼领域,胜诉案例覆盖全国,多次获北京市优秀律所、海淀区优秀律所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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