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
征地拆迁公告
英梅高速项目(英政征告字〔2026〕第1号):征收全县集体土地421.6714公顷,用途为公路用地。
英梅高速项目(英政使告字〔2026〕第2号):使用温泉镇、南河镇、草盘地镇等8个国有单位土地13.2324公顷(农用地10.0100公顷、建设用地2.5574公顷)英山县人民政府。
补偿标准
执行鄂政发〔2023〕16号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青苗按评估执行英山县人民政府。
安置政策
费用足额拨付后交付土地;对未达成协议的,依据方案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英山县人民政府。
异议可在公告期满60日内向县政府提出英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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