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
1.征地拆迁公告
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建设用地前锋区人民政府
批准机关:国务院(自然资函〔2025〕792号)前锋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日前锋区人民政府
征收范围:桂兴镇、龙滩镇相关村组(详见川府土〔2025〕1108号批复)前锋区人民政府
公告期限:2026年3月3日—4月2日前锋区人民政府
2.拆迁补偿标准
按《征地补偿协议书》约定及《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广安府规〔2024〕1号)执行前锋区人民政府
3.拆迁安置政策
由桂兴镇、龙滩镇政府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前锋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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