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县
征地拆迁公告
项目1:将乐县2025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闽政地〔2025〕1040号;批准时间:2026年1月5日;征收范围:高唐镇高唐村(水田0.0139公顷、园地0.3451公顷、草地0.2431公顷等);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告时间:2026年1月6日。
项目2:将乐县公益性公墓项目;批准机关:将乐县人民政府;批准文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4号;批准时间:2025年8月6日;征收范围:古镛镇和平村(园地1.6889公顷、林地5.8184公顷等);用途:殡葬用地;2026年1月处于补偿款发放收尾阶段。
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将政文〔2023〕34号文件执行,分两类区域,分别为4万元/亩、5.1万元/亩;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按明政文〔2024〕15号文件,房屋征收补偿按评估价值核算,斜屋面面积按檐高比例折算。
拆迁安置政策
货币补偿为主,古镛镇将溪、余兴坑自然村整村搬迁项目采用集中安置房安置,安置房位于积善工业园区,由古镛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2026年3月开工;被征地农民同步纳入养老保障,补偿登记由乡镇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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