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邹平市
(一)征地拆迁公告
2026年1-3月暂未发布新增村/街道级征地公告,执行2025年下半年发布的相关政策标准。邹平市征地区片分为Ⅰ、Ⅱ两级,Ⅰ级区片范围为东至邹平市东行政边界、南至邹平市南行政边界、西至邹平市西行政边界、北至邹平市北行政边界;Ⅱ级区片范围为东至邹平市东行政边界、南至大商社区的齐家村等村庄南边界及大商社区、展家社区南行政边界,西至刘集社区西行政边界、北至惠民县北行政边界。
(二)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鲁政字〔2023〕144号文件为基准,补偿标准约100-110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按1.2倍补偿,未利用地按0.8倍补偿。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统一执行鲁自然资规〔2025〕2号标准。
(三)拆迁安置政策
采用货币补偿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保障方式,社会保障按鲁人社规〔2023〕3号文件落实。邹平经开区等区域的部分项目,提供产权调换、产业安置房等多元安置方式,满足不同被征地农户的安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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