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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1-03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鞍山市千山区
 
征地拆迁公告:千山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4日发布《鞍山市千山区2025年第3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征求意见公告,拟征收总面积11.7656公顷,含3个地块,涉及鞍山金和矿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具体位于汤岗子街道、唐家房镇,公告期为202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公众可通过网上征集、邮寄、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此外,区域内征地区片划分已明确,覆盖东鞍山镇、大孤山镇等多个乡镇街道。
 
拆迁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分四级执行,Ⅰ等区片70千元/亩,涉及东鞍山镇(旧堡村、鞍山城村);Ⅱ等区片61千元/亩,覆盖大孤山镇(獐子窝村)、东鞍山镇(解家堡子村、中所屯村、侯爵屯村)、汤岗子镇(汤岗子村、林家村);Ⅲ等区片51-56千元/亩,涉及东鞍山镇、汤岗子镇、唐家房镇等多个行政村;Ⅳ等区片51千元/亩,主要覆盖大屯镇多个行政村。以2024年唐家房镇唐家房村征地为例,三类区片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折合6.2千元/亩,与最新区片价衔接调整),青苗及附着物按实际评估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延续“货币安置为主、产权调换为辅、社保兜底”的政策框架。成片开发项目中,企业用地征收以货币安置为主,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可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位于汤岗子镇集中居住区)或货币补偿,同时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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