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吉林石化 - 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征收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安达村、南兰村集体土地 4.0014 公顷。地块四至为东至规划南兰街,南至吉钢大路,北至安达村现状耕地,西至规划路。
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吉市政函〔2024〕92 号)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其中,农民集体土地:农用地不低于 70 元/平方米,建设用地不低于 70 元/平方米,未利用地不低于 70 元/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评估或协商方式确定。
拆迁安置政策: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