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10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绿园区西新镇民丰村集体土地将被征收。征收范围东至西四环路,南至皓月大路,西至村屯,北至村屯,集体土地面积54.5448公顷,其中农用地35.0519公顷,建设用地19.4929公顷。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区片地价执行,均为100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执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以住宅、货币和社会保险方式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