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南丹县
征地拆迁公告:
南丹县2024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复(2025年1月16日)。
补偿标准:
按河池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基本农田不低于区片价1.1倍,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0.4倍,未利用地0.1—0.4倍。
安置政策:
参照河池市统一政策,可选择货币、农业、留地、住房、就业、入股、异地移民等安置方式。
涉及村/街道:
八圩瑶族乡八圩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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