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
东至县龙泉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
征地拆迁公告:拟征收木塔乡木塔村董坡组、下街组、村里组、汪村组,富丰村中分组,荣兴村陈村组、阮家组,苏村村乐村组、老屋组、新屋组,梓桐村林畈组、棠公组;泥溪镇水村村前屋组、宪一组,中洲村东桥组、仁湾组、浦家组;昭潭镇相关村组(部分村组名称未完整显示)等集体所有土地4.4385公顷(66.5775亩)。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池政秘〔2020〕165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
征地拆迁公告:拟征收东至县官港镇北城村、陈镇村、古桥村、官港村、黄柏村、许村村、秧畈村、长溪村、政元村;相关社区及村(部分名称未完整显示);泥溪镇双龙村、隐东村、中洲村、宋阳村;尧渡镇良田村、西村村;昭潭镇思源河村、潭东村、营桥村、相关村(部分名称未完整显示)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拆迁补偿标准:未明确提及,预计后续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公布。
拆迁安置政策:未明确提及,预计后续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公布。
大渡口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
征地拆迁公告:拟征收大渡口镇麻石桥村东埂组、麻石桥村东圩组、麻石桥村二方组等集体所有土地8.6197公顷(129.2955亩)。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5.16万元/亩)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池政秘〔2020〕16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县域范围内,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户内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对象范围。补贴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可享受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全县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